诚意金协议书

时间:2023-11-03 09:36:15
【精华】诚意金协议书4篇

【精华】诚意金协议书4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诚意金协议书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诚意金协议书 篇1

甲方:

联系电话:

认购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联系地址:

经甲乙双方充分互信了解,乙方意向选择甲方开发的,位于 之 房产,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乙方自愿意向选择倾城项目位于单元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上述房产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总房款为 乙方已对意向选择之标的物现状充分了解,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自愿向甲方交纳诚意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此款项在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自动转为购房款。

意向付款方式:

1、 一次性付款:

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

2、 银行按揭付款:

单价为人民币/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首付款人民币为 元。

乙方按照上述付款方式和规定时间前往销售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所选房源,甲方有权可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保留协议项下之房产认购权,直至甲方向乙方发出签署销售合同正式通知后三日内,若超出此期限乙方示予签署正式销售合同,则本协议书作废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正式通知之三日内,到甲方位于该项目现场之展示中心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甲方自取得上述房产的预售许可证后,在《平顶山晚报》上发布该房产的签约公告,本签约公告就视为甲方对乙方的正式签约通知,乙方应于自该签约公告

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超出此期限上述方产之协议书作废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本诚意金书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及非甲方之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房产不能售予乙方,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自甲方正式向乙方发出通知后,双方解除本约定,甲方应无息返还乙方所交纳之诚意金。

若乙方未签署正式合同或要求退回本协议项目下之房产,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两万元。

因本协议收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当事人双方协商或协调解决,协商协调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平顶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签署,并在乙方交付足额诚意金后生效。

甲乙双方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本协议失效。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正本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仅正本具有法律效力。

备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置业顾问

年 月 日

诚意金协议书 篇2

甲方: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编号: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交纳风临左岸诚意金,乙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元整(大写: 整)作为诚意金,乙方交纳诚意金后可享受团购价格。

三、 在甲方风临左岸房源推售时,乙方如购买甲方风临左岸住宅,诚意金可以直接冲抵购房款。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参加开盘选房活动,房源推售当天,乙方未按甲方对外公布的开盘时间到场,错过选房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乙方交纳的诚意金在选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时则在房源推售当天起计,30天后甲方全额退还本金 (无息),同时收回本协议及收据。

四、 本协议与诚意金收据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仅限购买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复使用。

五、 乙方所持协议的编号仅为标记功能,不代表选房顺序。

六、 本协议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可更名。

七、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 本协议中的乙方信息请准确填写,由于乙方填写信息不准确而造成不能及时得到通知或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 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本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十、 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

乙 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地 址:

日 期:年 月 日

置业顾问:销售经理确认: 审核签字: 财务确认:

诚意金协议书 篇3

甲方: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 编号: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交纳风临左岸诚意金,乙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 元整(大写: 整)作为诚意金,乙方交纳诚意金后可享受团购价格。

三、 在甲方风临左岸房源推售时,乙方如购买甲方风临左岸住宅,诚意金可以直接冲抵购房款。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参加开盘选房活动,房源推售当天,乙方未按甲方对外公布的开盘时间到场,错过选房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

乙方交纳的诚意金在选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时则在房源推售当天起计,30天后甲方全额退还本金 (无息),同时收回本协议及收据。

四、 本协议与诚意金收据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仅限购买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复使用。

五、 乙方所持协议的编号仅为标记功能,不代表选房顺序。

六、 本协议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可更名。

七、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

生效。

八、 本协议中的乙方信息请准确填写,由于乙方填写信息不准确而造成不能及时得到通知

或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 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本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十、 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

乙 方:

联系电话:0535-4664666/4664777

身份证号:

地址:风临左岸销售中心

联系电话: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置业顾问:

销售经理确认:

审核签字:

财务确认:

诚意金协议书 篇4

甲方: 购买方

乙方: 中介方

丙方: 售卖方.

经甲乙双方充份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为了购卖取得优先权,因此以先交元诚意金作为购买诚意的保证.乙方保证优先张上 术卖给甲方,乙方期间不能卖给他人.

二: 如因丙方(售卖方)其它原因不肯卖,则乙方所收的诚意金要在3天内无条件全额退回给甲方. 如因甲方原因,未能达成交易的,乙方有权不退还诚意金.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名后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凭据.

四: 未尽事宜补充: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精华】诚意金协议书4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