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协议书15篇
现如今,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人民调解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人民调解协议书1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男, 年 月 日出生,汉,现住市区镇村组。职业:厂操作工。
被申请人:,男, 年 月 日出生,汉,现住市区镇村组。职业:厂经营者。
纠纷简要情况: 年 月 日晚7时左右,在厂工作时,因操作不慎被钢丝将手拉伤,造成其右手小指、无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严重后果,并因此花去医疗费共计万余元。拒绝为其支付医疗费用。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本调委会提出申请,要求对此事进行调解。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由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
2)一次性补偿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及就业补助金合计万仟元;
3)与即日起终止劳动关系及工伤保险关系。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1)本协议签定之时,由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现金万仟元。2)在 年 月 日前,由为付清所有的医疗费用。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调解员(签名)
年 月 日(人民调解委员会印)
人民调解协议书2人民调解协议书 ( )调字第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 人民调解委员会
甲方当事人:程峰,男,77 岁,汉族,农民,住址:浠水县绿杨乡土桥村五队,身份证号:无
袁大娇,女,71岁,汉族,农民,住址同上(系程峰之妻),身份证号: 无
乙方当事人:张细娥,女,49岁,汉族,农民,住址:浠水县绿杨乡土桥村六队,身份证号:422127196704091020
上列当事人于______年月日发生遗产纠纷,双方于 年 月 日请求我委调解,我委于 年月日开始对纠纷进行调解。调解前,我委已告诉各方当事人有关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效力和参与调解的权利、义务。经我委调解,各方当事人认同纠纷的简要事实情况如下:张某的丈夫程某因病于20xx年3月去世,当时公婆健在,大女儿已经出嫁,二女儿毕业在家务农,夫妻共同财产为砖瓦房4间,家具一宗,粮食一宗。鉴于当地的风俗和家庭实际情况,当时并没有对程某的遗产进行分割。此后,张某为了晚年有所照应,决定改嫁。他公婆认为,张某改嫁应将四间房无偿留下。张某则认为,自己是程某的妻子,虽然改嫁,但是伺候丈夫和公婆那么多年,有权住在房子里,坚决不同意搬出去,双方矛盾激化。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1、张某当场付给两位老人现金5000元,作为老人继承份额的补偿;
2、张某付清补偿款5000元后4间钻瓦房及家具归张
某所有,程××夫妇××日内搬出该房屋。
人民调解协议书3申请人姓名:____ 性别:____ 出生年月:____民族: 住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被申请人姓名:____ 性别:____ 出生年月:____ 民族: 住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纠纷的主要事实和争议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 与被申请人________ 纠纷一案 ,各方当事人自愿申请________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经审查,本案符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双方自达成如下的协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受法律保护,各方当事应当按照协议觉和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本协议一式____份,由双方当事人、调委会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被申请人(签名)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调解员:________________记录员:____________
________人民调解委员会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人民调解协议书4调解主持人:
被调解人(立约人):张xx,男, 1963年11月8日生,汉族,长庆石油勘探局xx公司职工,住西安市未央区xx路x号。
被调解人(立约人):李xx,女, 1960年12月14日生,汉族,西安市xx公司职工,住西安市未央区xx路12号。
被调解人张xx、李xx在xx律师事务所xx律师主持下,就双方离婚纠纷,达成协议如下:
一、被调解人张xx、李xx均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被调解人张xx、李xx的女儿张小芳由李xx抚养,张xx每月给付女儿张小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共计400元,到张小芳大学毕业为止。
三、位于西安市未央区xx路xx小区x号楼xx室住房的使用权及所有权,均归李xx所有。由李xx支付张xx住房补偿费一万元整。
五、原家中所有的电器、家具等用品,归李xx所有。
六、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前,张xx、李xx各自所负的债务,由各自负责偿还。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张xx、李xx各持一份,交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一份,xxx律师事务所存档一份。
立约人签名:
立约人签名:
调解主持人签名:
xx年*月 * 日
人民调解协议书5申请人:
被申请人:
本案当事人自愿将纠纷申请
经审查,本案符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
条件;在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下,达成本协议。
基本案情:
协议内容:
履行协议的方式: 履行协议的地点: 履行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经本案当事人签字、盖章,人民调解员签名,人民调解委
员会盖章即发生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严格遵守、自觉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调解协议。
本协议一式 份,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 ……此处隐藏4221个字……p>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归陈女所有; 二、判令陈男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并迁出房屋。
履行协议的方式、期限:签订本协议的15日内履行协议约定内容。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和平派出所各执一份。
当事人(签订盖章或按指印): 人民调解员(签字)
当事人(签订盖章或按指印): 记录人(签字)
(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年 月 日
人民调解协议书14 卷 名: 借贷纠纷 (卞留才、卞留兵)
卷 号:人民调解员:
调解日期:20xx年3月05日
立卷人: 刘姗姗 立卷日期: 20xx年3月21日
保管期限: 伍年
备 注:
卷 内 目 录
人民调解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 卞留兵性别 男 民族 汉 年龄 35
职业或职务
单位或住址 盐都新区福裕小区
被申请人:
姓名年龄职业或职务居民 联系方式
单位或住址 盐都新区福裕小区
纠纷简要情况:卞留才与卞留兵两人合伙做生意,当时两人商议好各出资
100000元,开一间小的休闲茶餐厅,在筹资的过程中,卞留才因实力不够,
自己只能拿出50000元,另50000元向徐荣汉暂借,由卞留兵做担保,借款时限为一年。今年初到了要还钱的时候了,徐荣汉拿着借条找到卞留才,但对方托说没钱还,徐荣汉于是找到担保人卞留兵,卞留兵认为这钱是卞留才
欠的,与他无关,因此拒绝还款。两人发生矛盾。
当事人申请事项1、卞留才主动还清欠徐荣汉的50000元。
当事人申请事项2、要求现在就取消该笔50000元借款担保人资格。 当事人申请事项3、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将申请人民调解的相关规定告知我,现自愿
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申请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
解委员会主动调解),经当事人同意,调解 卞留兵、卞留才 之间
的纠纷。
纠纷类型: 借贷纠纷
案件来源:①当事人申请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
纠纷简要情况:卞留才与卞留兵两人合伙做生意,当时两人商议好各出资
100000元,开一间小的休闲茶餐厅,在筹资的过程中,卞留才因实力不够,
自己只能拿出50000元,另50000元向徐荣汉暂借,由卞留兵做担保,借款时限为一年。今年初到了要还钱的时候了,徐荣汉拿着借条找到卞留才,但对方托说没钱还,徐荣汉于是找到担保人卞留兵,卞留兵认为这钱是卞留才
欠的,与他无关,因此拒绝还款。两人发生矛盾。
当事人(签名)
登记人 (签名)
人民调解委员会
备注:此表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填写
人民调解调查记录
时 间: 20xx年3月06日
地 点:
参加人: 施峰、刘姗姗
被调查人: 卞留兵
记 在接到卞留才的申请后,我们找到了卞留兵询问相关情况,问:卞留兵,你是否因与卞留才合伙做生意拿不全投资款,而向徐荣汉借款50000元?该笔款项的担保人是否为卞留才? 答:是的。问:卞留兵,当时的借款赁条中担保人一项写的是卞留才,是否为卞留才自
愿,当时的情况是什么样的? 答: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找徐荣汉借款时,他说要找一个担保人,我当时就想到了卞留才,因为他既是我的哥哥,又是生意合伙人。他是个比较适合的人选,再说,当时我找到卞留才请他作为我该笔50000元借款的担保人,他也没有任何疑义,当即是爽快的答应了。问:卞留兵,这张欠条的还款时间就是本月,你目前的偿还能力如何?答:我去年年底刚刚结婚,婚房装了一半还没完工,因此手头上暂时也拿不
出这么多钱来还款,当然我会尽量提前还款的。
调 查 人(签名):
被调查人(签名):
记 录 人(签名):
人民调解协议书15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
1996年,杨女士与范先生登记结婚,二人均系再婚。范先生与前妻育有一子,随其前妻共同生活;杨女士早年丧偶,女儿跟随杨女士的父母共同居住。两人婚后共同居住在通北路上一间仅15平方米的老式里弄内,杨女士并没有外出工作,专心做起了全职主妇,每月要范先生固定给付零用钱。但杨女士并没有安安分分的在家照顾范先生的起居饮食,还染上了赌博的恶习。输了钱就问范先生要,要不到就大吵大闹,不给范先生安宁。
1998年,范先生单位解困分房,夫妇俩便以租赁的形式入住到市光四村的房屋中,当时的调配单上有范先生、杨女士夫妇、范先生的母亲及范先生的儿子。入住后不久,范先生便将自己原先居住的位于通北路上的老式里弄房出租,房租为他所有。20xx年,范先生在得到相关部门的准许后,购置了另一套工农四村的房产,产权登记人系范先生、范先生的前妻和范先生的儿子三人,并没有杨女士的名字,这对再婚夫妻的矛盾就此产生。
杨女士认为范先生此举根本没有把自己当成一家人看待,很是生气,更为范先生经常过分的关心他的前妻而恼火不已。两人还时常为一些家庭琐事喋喋不休,双方言语不和,甚至还动手打架。夫妻感情已出现裂痕。
不巧的是,杨女士的女儿在那时生病需要照顾,不得不暂时回到自己父母那里照顾女儿。范先生亦不能理解杨女士的爱女心切,便乘杨女士离家期间擅自将市光四村房屋的门锁更换,不让杨女士进门。杨女士协同姐姐、女儿一同与范先生理论,甚至还想砸门而入,最后范先生还是念在夫妻之情,将新锁的钥匙给了杨女士。可是,杨女士依然满腔愤怒,终于做出了过激的行为。20xx年4月18日,杨女士乘家中无人,将家中所有的水、电、煤气开关通通打开,自己跑出去。邻居在闻到浓烈的煤气味后拨打“110”报警。经居委及时与范先生联系,打开房门,家中一股煤气味,满地是水,一片狼藉。幸好及时发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二、 三、 杨女士自愿无偿放弃市光四村房屋八分之一的产权和房屋的居住权,离婚后入住通北路房子。 范先生承诺不会让自己的前妻和儿子再去骚扰杨女士,并赔偿杨女士医药费六百元; 杨女士对自己的过激行为向范先生道歉。
履行协议的方式、期限:签订本协议的3日内履行协议约定内容。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和平派出所各执一份。
当事人(签订盖章或按指印): 人民调解员(签字)
当事人(签订盖章或按指印): 记录人(签字)
(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