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施工协议书集锦九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工协议书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施工协议书 篇1甲方:****************务楼工程项目部
乙方:(电梯安装施工队)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精神。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确保施工现场生产合理安全用电,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用电规范》即〔JGJ46-20xx〕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即(JGJ59-20xx)规范以及北京市建委颁发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以及国家,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和本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标,经双方确认达成如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书》。
此“协议书”只适用于中铁六局集团铁路路网性行车乘务楼工程项目。
一、目标
1. 触电伤亡事故为零;
2. 杜绝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3. 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要求;
二、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连接点;
2.制定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和下发不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并加强检查,对检查和定期检查进行记录,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并对违规现象进行罚款;
4.掌握施工现场的用电情况,做好各分包单位安全施工用电的协调工作;
5.对违章用电和违章操作人员进行处理。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配备一名专(兼)职的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和满足施工现场施工需要并结合本项目的难易程度配备合格的临电电工。
2.乙方每日安排电工巡视检查,保证用电设备必须做好保护接零、重复接地等处于完好状态。保护零线必须为黄绿双色线,严禁使用老化及破损线和非橡套缆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定人、定措、定时间进行解决或整改。
3.乙方负责对临电维护维修人员进行相关和安全技术知识的陪训和教育,并且监督临电人员防护用品的配备和持证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和国家北京市以及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确保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5.乙方单位在进场时的所有临电器材必须经过甲方检查、验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并提供相应的临电器材合格证。
6.施工现场所有电气线路、配电箱、电气设备、设施,施工照明等在使用操作时必须由合格的电工来操作,严禁非电工进行操作。电工人员应在操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7.甲方的配电箱、电缆线、照明灯、开关、用电标识、运输机械、施工完成的作业面等,乙方施工时应注意成品保护,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必须本着节约用电的原则力争节约用电,用电设备停用时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生活区宿舍内应做到人走灯灭。
9.乙方的维护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电工的人数必须满足施工的需要,且每班不得少与两名电工并做到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10.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内装置必须完好无损、装备端正、牢固可靠。
11.搬迁或移动配电箱或用电设备时必须经电工断电处理后方可进行。对临时用电设施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由电工人员处理,必要时应向有关人员报告和解决。
12.配电箱应放置平稳牢固,严禁倒放或平放,配电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严禁在配电箱防护栏2m内堆放建筑材料及杂物,室外配电箱必须做好防雨、防咂、措施。
13.用电设备必须由三级、开关箱供电,所有固定式的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严禁一闸多用,电箱与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m。三级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二级配电箱漏电接出。
14.三级配电开关箱380V、220V必须分开,专箱专用,严禁混用。
15.施工现场必须达到三级配电,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16.二级箱、三级箱、开关箱漏电开关额定值与动作整定值应逐级匹配。
17.二级配电箱于三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手持电动工具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5m。
18.施工现场、办公区、宿舍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严禁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严禁违章用电和非电工操作。电气操作人员必须经常学习关于电气方面的知识、电气操作规程,把好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关,确保施工的安全用电。
19.各种电气设备、设施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采取可靠的接零保护。所使用的保护线必须为双色(黄绿色)机械设备的保护线应应引至外边,并且应压接紧固。
20.导线上严禁搭、挂、压其他物体,不得把电源线直接绑在金属物体上或脚手架上,更不能把电源线泡在水里或拖地使用,应用绝缘S钩挂设或绝缘导线绑扎固定,高度不能低于2.4m。不能挂设的导线(电焊机一次线、其它设备导线等)必须穿绝缘管加以保护。
21.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过摇测经摇测合格后方能使用。摇测后的数据必须报总包安质部进行备案。,
22.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御灯具,碘钨灯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应做好接零保护,金属支架杆手持部位应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碘钨灯的高度室外应不低于3m,室内不低于2.4m。
23.施工现场内应使用II、III类手持工具。I类电动工具应淘汰。
24.宿舍内、地下室、特别潮湿的场所应使用低压照明灯具,应使用36V或36V以下的照明,行灯的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源线,不得使用塑胶线。低压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器安装要求。
25.现场供电电缆应严格执行电缆敷设规定要求。进出建筑物或沿墙水平敷设时线路必须加以保护,并应挂好标识。
26.乙方的电气负责人必须对维护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本单位的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7.本现场的供电方式应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
28.电表、二级箱及以下的配电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29.电焊机必须配备电焊机专用箱,电焊机一、二次侧应加防护罩,电焊机一次线不应大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
四、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施 ……此处隐藏10809个字……行罚款200元/人次,同一作业人员重复违反的加倍处罚,第三次违反的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⑴未办理相关安全施工作业证(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除外)即开始作业的。
⑵施工现场未指定安全负责人的。
⑶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即开始作业的。
⑷施工现场不设围挡和警示标志的。
⑸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的或使用的安全带不符合国家规范的,安全带使用未做到高挂低用的。
⑹违反公司临时用电管理的。
⑺施工现场混乱,阻塞安全通道的。
⑻进入作业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帽未系紧下颌带或佩戴的安全帽不符合国家规范的。
⑼登高作业超过2米使用移动式脚手架的。
⑽高处作业架子不合格、架子板不固定的。
⑾高处作业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而上下抛掷的。
⑿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器具无防坠落措施的。
⒀使用梯子时,无监护人或在梯顶上作业的。
⒁吊装作业吊物下站人的。
⒂乙炔气瓶无回火防止器及两气瓶无减震胶圈的。
⒃氧气、乙炔气瓶压力表破损未及时更换或压力表未及时检验的。
⒄气瓶在日光下曝晒的。
⒅工作完毕未及时清扫整理现场的。
⒆在施工现场擅自安排人员住宿的。
4、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300元/人次,同一作业人员重复违反的加倍处罚,第三次违反的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⑴外来施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取得安全作业证进入现场作业的。
⑵工程车违章载人的,货物超高、超长未做警示标志的。
⑶施工不扎架子随意踩踏工艺管线或设备的。
⑷使用特种设备无安全装置的(如吊车无上升限位等),操作工具、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如移动式电动工具不接漏电保护器等)。
⑸氧气、乙炔气瓶相关安全距离不够的。
⑹吊拉作业以工艺管线为固定点的。
⑺氧气、乙炔气瓶混放的。
⑻动火作业现场没有消防器材的。
不服从安全管理的。
5、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500元/人次,同一作业人员重复违反的加倍处罚,第三次违反的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⑴在公司内违规驾驶、作业机动车辆的。
⑵违章指挥的。
⑶对特殊工种无作业证从事特殊作业的。
⑷未办理作业票证(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即开始作业的。
⑸在防火重点部位手续不齐全、动火措施不落实的。
⑹出现质量问题,不及时返工,造成影响的。
6、其它情况
⑴在公司内非吸烟区吸烟、酒后进入施工现场、喝酒、打架斗殴、、发生火灾等,均罚款人民币1000元;情节严重者,罚款人民币20xx—5000元,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⑵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甲方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⑶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
⑷无视本协议酿成事故、影响公司正常秩序的单位和个人,均罚款人民币20xx—5000元,情节严重者,由公司研究处理决定。
7、外来施工单位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等有关人员应及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协调联系工作,应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为施工单位创造作业条件,凡因工作失误或个人失误而导致施工单位违反规定现象,均按本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或参照本安全协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8、外来施工单位由于违反上述规定,经查实后需进行罚款处理的,由安全部下发罚款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违纪单位,一份违纪单位责任人签字后由安全部留存,作为罚款依据。
9、施工项目结束,施工方持有关项目结束证明(验收单等),办理安全生产风险金结算事宜。
八、其他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与施工合同有效期一致。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协议书 篇9甲方:*********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投资开发的*****农贸市场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的责职、权利和义务,特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市场座落及面积:*****农贸市场位于**市**街道**路南侧、**路东侧,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二、承包经营方式:采取收入分账、费用包干的承包原则,在承包期内由乙方自主经营、自主用工。
三、承包期限:承包期限暂定为*年,从***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
四、由甲方负责办妥市场开业所需要的各类证照,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将证照交给乙方,在承包期内由乙方负责保管,证照的年检工作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乙方应在本协议书解除或终止之日将有效证照全部移交给甲方。
五、由乙方负责市场摊位招投标工作,甲方做好配合工作。在承包期内,市场摊位每年投标一次,所收取的摊位费乙方必须全部上缴甲方,按承包原则再行分配。
六、市场经营所需要的各类费用(包括用工工资),经双方商定一次性核定为每年人民币****元整(****元),乙方按月向甲方领取,超支不补。
七、乙方将每年收取的摊位费上缴甲方后,按以下方式进行分配:全部收入扣除市场经营费用后的净额,甲方留*%,*%部分由甲方分两次支付给乙方。
八、市场内的水、电及其它各类设施由甲方负责安装,乙方应妥善使用,适时维修和保养,保证设施的完好性,在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水电费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九、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文明经商。
十、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市场转包给第三方,不得以市场名义对外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作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十一、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市场各类设施、设备完整地移交给甲方。乙方如有意继续承包,应在到期前三个月与甲方商谈第二轮承包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将有优先承包权。
十二、违约责任: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协议书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并由违约方赔偿违约损失。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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